工會上班時間: 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中午休息一小時 下午13:00~18:00 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休假 ※工會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2段206巷14號 ※工會電話: 03-4938868 03-4938003 傳真: 03-4935928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
勞保年金制度內涵表
項目 | 納保對象及保費 |
費率 |
起徵費率7.5%,(逐步調整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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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替代率 |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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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投保薪資 |
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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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老年年金給付 |
請領條件 |
年滿六十歲,投保年資十五年以上者(請領年齡逐步調整到六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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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標準 |
依下列兩公式計算後,擇優發給:
(1)平均月投保金額×年資×0.775%+3,000元 (2) 平均月投保金額×年資×1.55% |
展延年金 |
已達請領資格而延後請領者,每延後一年多增加給付金額4%,最多增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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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額年金 |
年資滿15年但未達請領年齡者,可提前五年請領,美提前一年減少給付金額4%,最多減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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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失能年金給付 |
請領條件 |
勞工遭遇傷病事故經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者,經評估無工作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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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標準 |
平均月投保金額×年資×1.55%(最低保障4,000元)勞工若有符合相關條件的眷屬,每一人尚可加發25%,上限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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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遺屬年金給付 |
請領條件 |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符合相關條件的配偶與子女等相關家屬可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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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順序 |
1.配偶及子女。2.父母。3. 祖父母。4. 孫子女。5. 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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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標準 |
被保險人死亡:平均月投保金額×年資×1.55%(最低保障3,000元)
領取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其年金金額50% 同一順序之遺屬有2人以上,每多1人,加發25%,上限至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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