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本會教育訓練政策

1.在現有的基礎上(在職、勞教、勞安),充實訓練內涵,提高訓練效能,強調「創新與變革」、「專業證照導向」、「提高就業率」、「訓用合一」,以訓練職業工會勞工知識與工作技能,並確保工作機會、職類多樣化為目標,充分發揮職業訓練功能。
 2.舉辦會員才藝研習及文康活動,增進會員技能,加強會員情感交流,調劑會員身心健康。
 3.為求降低職災率,辦理一般勞工安全衛生講習,配合政府政策,盡速降低職災比率,確保勞工生命安全。結合各項資源辦理務實教育訓練、提供工會/組織績效滿意服務。

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

就業公告

中壢巿中央店養生健康湯鍋店,誠徵數名員工,有意者洽本會,聯絡人張小姐,專線電話:03-4938868。

勞保各項給付請領說明

給付類別 請領給付要件給付標準說明
本人生育給付 1 加保年資合計滿二八○日後分娩者
2 加保滿一八一日後早產者
一個月 限女性被保險人請領
傷病給付 1 因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

2 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
1.50%
2.70%~50%
普通傷害(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給付每半個月給付一次,以六個月為限。但傷病前加保年資合計已滿一年者,增加給付六個月。
職業傷害(病)自負傷罹病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給付每半個月給付一次,逾一年未痊癒者為50%,以一年為限。
(如修法通過將改為第三日起給付)
殘廢給付
1 普通傷病經治療終止後或領取普通傷病給付期滿,如身體遺存障害,適合殘廢給付標準表規定之項目,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殘廢或不能復原者。
2 職業傷病經治療終止後或領取職業傷病給付期滿,如身體遺存障害,適合殘障給付標準表規定之項目,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殘廢或不能復原者。
a.殘廢給付標準表規定之等級及標準給付之 。
b.年金請領依投保年資之1.55%計,不足新台幣4,000元者按4,000元發給。
a.依殘廢給付標準表規定之等級增加50%給付。
b.年金請領依投保年資之1.55%計,再增給20個月。
1 共分十五級,最低30日,最高1、200日。
殘廢診斷書(經X光檢查者需附X光照片)

2 共分十五級,最低45日,最高1、800日。
老年給付a.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以上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b.年滿60歲年資未滿15年者
請領老年一次金。
1 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2 加保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3 在同一單位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
4 加年資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
5 擔任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
1.老年年金給付:依據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計算,每滿一年按月投保薪資之1.55%計算。
2.老年一次金
:按加保年資以退休當月起,前三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加保未滿一年,按實際月數按比例計算。
1.勞保老年年金之請領退休年齡為60歲,自107年起調為61歲,每二年調整一次,109年62歲,依序至115年為65歲。
每延後一年退休給予給付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提前退休美提前一年減給4%,最多減給
20%。

2.加保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超過十五年者期超過部份,每滿一年發給二個月老年給付,最高以四十五個月為限,年資未滿一年者,依加保月數比例計算。
3.年滿六十歲繼續工作者逾六十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五年計,但合併六十歲以前之老年給付,最高以五十個月為限。
本人死亡給付1 加保年資合計未滿一年:
遺屬津貼
喪葬津貼
2 加保年資合計已滿一年未滿二年:
遺屬津貼
喪葬津貼
3 加保年資合計已滿二年:
遺屬津貼
喪葬津貼
4 因職業傷病致死,不論加保年資給予:
遺屬津貼
喪葬津貼
5 死亡時無遺屬者:
喪葬津貼
1.
十個月
五個月
2.
二十個月
五個月
3.
三十個月
五個月
4.
四十個月
五個月
5.十個月
遺屬津貼受益人請領順序:
1 配偶及子女
2 父母
3 祖父母
4 孫子女
5 兄弟姐妹
由負責埋葬之人檢具證明文件申請
家屬死亡給付父母或配偶死亡,喪葬津貼。
年滿十二歲子女死亡喪葬津貼
未滿十二歲子女死亡喪葬津貼
三個月
二個半月
一個半月
兄弟姐妹同為被保險人時,請領父母死亡給付,以一人請為限。

如何換領健保IC卡

1.首次申請健保IC卡要如何辦理?
一、請先確認是否已完成健保的投保手續,如尚未辦理,請先至您的投保單位,辦理投保手續。一歲以下新生嬰兒,如其投保單位有申請健保局「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系統」或投保於鄉(鎮、市、區)公所者,可透過該系統直接向健保局申請無照片健保IC卡
二、請填寫「請領健保IC卡申請表」
(一)正面請黏貼最近二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彩色或黑白、未戴有色眼鏡照片乙張;如不需加印照片者,也請一定要勾選「不貼照片」。
(二)背面應黏貼國民身分證文件正反面影本(14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影本代之)、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
(三)以郵遞方式辦理或到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聯合服務中心、聯絡辦公室現場申請。現場申場時,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由代理人代為現場辦理時,應
同時出示申請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14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正本代之)
2.健保IC卡因遺失、毁損,或改名字、換照片要換卡時,該如何辦理?
一、親洽、委託投保單位或他人至郵局櫃台或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聯絡辦公室現場辦理者:
(一) 請填寫「請領健保IC卡申請表」。正面請黏貼最近二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彩色或黑白、未戴有色眼鏡照片乙張;如不需加印照片者,也請一定要勾
選「不貼照片」。背面粘貼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14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影本代之)、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
(二) 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由代理人代為現場辦理時,應同時出示申請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查驗。(14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正本代之)
(三) 應繳交工本費200元
(四) 申請領卡作業時間
1. 郵局櫃檯代收:可於5個工作天收到卡片。
2. 聯絡辦公室收件:可於4個工作天收到卡片。
(第1、2項作業時間於山地離島地區民眾,會因郵局收件影響,各需增加一天工作天)
二、利用網路申請者
(一)限申請換、補發無照片健保IC卡者。
(二)請先準備自然人憑證(限申請人本人)及晶片金融卡。
(三)進入健保局全球資訊網www.nhi.gov.tw 於民眾專區點選「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
平台」及「健保個人資料、欠費查詢及申請無照片健保IC卡」後,依畫面依續
鍵入資料並繳納製卡工本費200元。
(四)持非台灣銀行晶片金融卡者,該行將收取8元轉帳手續費。
(五)約4-5個工作天可收到卡片。
3 我要到何處拿取「請領健保IC卡申請表」?
於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或各地聯絡辦公室、全省郵局櫃檯、網路下載等方式取得。

4 新生嬰兒可到哪裡申請健保IC卡?
(一)請先向投保單位辦妥新生兒投保手續,同時填寫「請領健保IC卡申請表」(可於郵局、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或各地聯絡辦公室、網路下載等取得),並黏貼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或親自(應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到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申請。
(二)如您的投保單位有向本局申請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系統使用權限,或您於各鄉(鎮、市、區)公所投保,可透過網路作業系統直接向本局申請新生兒無照片健保IC卡。


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

工會教育訓練課程

本會近期將開精油手工香皂課程,請各位會員注意報名時間及開課日期,敬請踴躍報名參加
報名專線:03-4938868 聯絡人:邱淑貞